作者:佚名 来源于:中华书画网
对水和水域的所有权、管理权和使用权。它以法律形式确定。世界上一些国家历史上对水权一般实行河岸原则或优先原则, 即生活在沿河两岸者, 或历来占有水域者即拥有水权。在近代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里,一般是在国家监督下,水成为私人专用, 水权公有制和私有制并存。取得水权的方法主要有法律、特许权、执照、登记等。水权可以买卖和租赁。在现代, 从水法发展趋势来看, 一些国家为了实现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与分配, 提倡水的公有制, 水为社会所有, 并且为公共使用, 或者直接归国家管理, 采取各种措施加强政府对水的管理和控制。并在政策上贯彻公共利益原则和市场经济原 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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