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佚名 来源于:中华书画网
书画鉴定的辅助依据只是相对于主要依据而言,它包括题款、题跋、著录、印章、装裱、纸绢等。只有当一件书画作品本身是真的,这些材料才有价值。如果主体立不起来,辅助材料再正确也绝不能将这件作品定为真迹。称它们为辅助依据,是指即使这些内容全是真的,也只能作为辅助材料。
题款。题款也叫款识,是指书画作品上作者自署的姓名字号、创作年月、绘制地点及其他内容等。识别这些由作者题写的名款,可以鉴定出其书法本身所反映出来的风格。
题跋。题跋是指同时代人或后人所题的款识,它包括在书画作品内或裱头的天地、拖尾等处的题记。鉴定题款要注意的是,不但要鉴定书法本身的真伪,还要考证题跋者与作者的关系及题跋内容本身的可靠程度。
著录。著录是将收藏或过目的书画作品进行梳理,并用文字记录下来就称“著录”。如果再将这类文字编辑成书出版,就叫书画著录书籍。这类书籍无疑对鉴定书画有一定的参考价值。书画著录书可分为宫廷与私家两类收藏著录。像宫廷类的有《宣和书谱》、《宣和画谱》、《石渠宝笈》等;私家类的有周密的《云烟过眼录》,顾复的《平生壮观》、安歧的《墨缘汇观》等。但有一类以欺世盗名为目的的假著录,如明代张泰阶的《宝绘录》,竟集晋唐以来的伪画200余件。因此,收藏爱好者对历代著录书也要一分为二地具体分析,切不可盲从,因有许多伪作就是依据著录仿造的。
印章。印章包括书画家本人的印章和鉴藏家的收藏印章两类。从内容上分,它包括姓名、字号、斋名、闲文等多样。从印文的内容、字体以及钤盖的方式可看出某些时代与个性的特征,并可从印质和印色上分辨真伪。
装裱。装裱是中国书画艺术的一种特有样式。古代流传有绪的书画作品几乎没有一件是不经过装裱的。装裱的样式有立轴、中堂、屏条、手卷、册页等。但从现存的书画作品看,保留原有旧裱的已不多见,最早的是北宋的一种“宜和装”。如手卷中的“引首”装裱样式在明代才有。要留心的是,有一种“金蝉脱壳”的伪裱手法,即将原来的旧裱保留,而将原来的书画本身换成仿造的伪本,嵌装进去而不留痕迹。
纸绢。中国书画特有的载体是纸绢。从纸绢的不同发展时期,提供了一定的辅助鉴定依据。如唐代的麻料纸,五代的澄心堂纸,北宋的粉笺、蜡笺纸等。须注意的是,中国每位书画家在用纸绢方面都有自己的不同爱好与习惯,这就给我们鉴定不同书画家的作品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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